“课程思政的质量评价是教与学、教书与育人、品格与才能评价的兼有与聚合”,是一种多要素关联的复杂活动。课程理念决定课程评价行为。破解课程思政评价难,须正确认识和处理评价中的几组基本关系,这也是课程思政评价难的关键诱因。
一、课程思政评价与思政课程评价
课程评价是“以一定的方法、途径对课程的计划、活动及结果等有关问题的价值或特点做出判断的过程”。传统意义上的课程评价一般“包括课程需要和(或)学生需要,课程设计、教学过程、在教学中使用的教材、学生成果目标、通过课程学生取得的进步、教学有效性、学习环境、课程政策、资料分配以及教学成果等内容”。课程思政评价既蕴含一般课程评价的共性,又具有鲜明的个性。引导和促进专业教师将思政元素有机渗透到专业课程教学中,化理论为德性、化理论为方法,实现思政价值理性与课程工具理性有机统一,是课程思政评价的核心要义和旨归。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目标一致,殊途同归,但从词组结构看,“思政”与“课程”词序互换后的两个词组所表达的内涵既相联系又有区别。“思政课程”是偏正词组,中心语是“思政”,定语是“课程”;“课程思政”是主谓词组,主语是“课程”,谓语是“思政”。词组结构不同,意味着二者在课堂教学的“思政”内容和时间安排上有别。在教学内容上,前者重在系统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后者贵在将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类型和规格关联的思政元素有机渗透到课程教学过程中。在教学时间安排上,前者全程都是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而后者用时不是越多越好。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喻:“好的思想政治工作应该像盐,但不能光吃盐,最好的方式是将盐溶解到各种食物中自然而然吸收。”。因此,高职院校“门门课程有思政”根本无需争论,关键在于何处讲、讲什么、怎么讲、讲多少。
二、合目的评价与合规律评价
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思政是“合目的”与“合规律”相统一的教学活动。“合目的”是要锚定人才培养目标,将价值观形塑、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恪守正确的政治底线,契合学生所学专业、培养层次和类型特征;“合规律”是既要符合价值认知认同的循序渐进规律,不能不分对象的一味拔高或搞“一刀切”,又要符合德智体美劳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教育规律,还要符合社会适应性规律。因此,“合目的”与“合规律”的统一,既是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的精髓,也是其质量评价的基本遵循。
三、教学技术评价与教学艺术评价
技术是旨在控制和改变自然与社会现实的行动与研究领域。技术的基本原则是效用至上,思想方法是通约、量化,实践方法是分解组合,根本目的是自然解蔽与生命祛魅。艺术是人类以情感和想象为特性的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美是艺术的目标状态,艺术相对于技术更凸显人的自主生命状态。教育学理论兼具“教育技术”和“教育艺术”,教育实践是情境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共存。“教育实践在规范控制性和情境自由性上的分化,教育理论在科学性和艺术性上的并生,共同决定了教育理论的行为化需要通过技术和艺术的二重机制来实现。”课程思政的理想境界是与教学环境相适应、与特定教学对象需求相吻合、与专业课程内容相匹配的“教学技术”和“教学艺术”的完美组合,其质量评价是鉴别高职院校教师课程思政内容呈现技术化和语言表达艺术化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四、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
评价是测量(量的记述)或非测量(质的记述)与价值判断的统一平衡体。近乎所有工作绩效的评价方法,都是定量记述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没有数据就没有管理”没有错,但只看显形数据而忽略其所荷载的隐形劳动价值意义,不可能合理推导出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价值判断。有学者从“个人”和“关系”两个维度,设计了检测学生思想观念和价值观的10项指标,前者包括“全面性(脑体协调)、发展性(可持续性)、积极性(生命活力)、乐观性和进取性(自信自强)”,后者包括“和谐性、合作性、共享性、服务与奉献性”,并以此作为评价教师课程思政效果的依据。笔者以为,固然高职院校课程思政效果体现为教学对学生的理解、认知和认同的影响,但其影响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难以即时检验,将其具体为对某一教师的课程教学评价很容易有失公允,难以令教师心悦诚服。因此,高职院校课程思政评价应侧重对教师的工作评价,更多关注课程的整体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政治方向的正确性、内容与专业课程的契合性、因材施教的针对性、教育技术与教育艺术应用的适切性,以更好地发挥规范、引导和激励作用。